條款細則 Terms & Conditions

  1. 本公司提供洗衣服務,唯本公司保留權利拒絕提供任何清洗服務。
    如出現以下情況或提交本公司清洗之衣服或物件(“清洗衣物”)有以下狀況,本公司恕不負責:
    (a) 如清洗衣物沒有洗滌標籤而在正常清洗程序下有任何損壞,或已按衣物上的洗滌標籤或顧客的指示進行指定的清洗程序而對清洗衣物造成任何損壞。
    (b) 在正常清洗程序下而引致清洗衣物退色、皺縮或變形。
    (c) 在正常清洗程序下,未能去除清洗衣物上所有污漬。如本公司認為有需要,只會再清洗未經妥善清洗,而清洗後尚未穿着或使用的清洗衣物。
    (d) 遺失清洗衣物內之金錢或任何貴重物品。顧客應確保交付清洗衣物前,並無遺留該等物件於清洗衣物內。
    (e) 因清洗衣物的物料或在其製作過程有內在缺點或缺陷,而於清洗後,引致損毀或損毀擴大。

  2. 在任何情況下,如本公司違約、疏忽行為及/或過錯引致(包括本公司、其僱員及代理的疏忽行為、過失及/或過錯等),需就因提供清洗服務而負責任何損失(“該等事故”),本公司的責任只局限於賠償金錢上的損失,賠償金按顧客提供清洗物品之購買單據證明其價值,減去折舊、缺陷及其他可扣減因素而計算。唯在任何情況下,對本公司所追索賠償,衣服以不超過洗衣價之十倍為限,手袋和鞋類則以不超過清洗價之五倍為限。如顧客同意,本公司可以本公司的洗衣現金代用券作為賠償。 除該等事故外,本公司毋須就隨該等事故而發生的各種損失負責,不論本公司是否已知道或應該知道該等損失會發生。